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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2 16:13 点击次数:
【桂林日报讯】(记者黄蓉 通讯员曹辉启)记者近日从桂林公路管理局了解到,交通运输部新修订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于今年9月21日施行,桂林公路管理局目前已全面执行,按新标准认定超限运输车辆并按新规定罚款额度进行处罚。
据了解,新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统一了超限认定标准,规范了对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的处罚,明确了治超处罚自由裁量权,明确了货运源头管理措施,明确了违法信息登记抄报和处理反馈制度。按照新规定,超限运输车辆认定标准更严、处罚额度更高。
11月15日,一辆违法超限车辆在桂林公路灵川公路超限检测站被查处,该货车为4轴车,车货总重为45.57吨,超出新修订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车限值14.57吨,被处以7000元的罚款,并被责令卸载超限的货物。而按照2016年9月21日前相关规定的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该车该次运输仅超限5.57吨,处罚额度仅为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