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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栏目: 行业动态2021-01-02 16:13 点击次数:
6月8日19时22分,从江路政执法大队接到雷洞收费站报警称,有一辆车货总重129吨的超限运输车辆拟从此处出站,该车虽办理了超限运输许可证,但未按超限运输许可证上的护送方案进行护送。
对超限运输车辆进行现场检查
接警后,从江路政执法大队路政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经向当事人询问得知,该超限运输车辆从毕节收费站入站,护送车辆在护送过程中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未能继续护送,驾驶员则认为已经申请获批超限运输许可证,自己独自驾驶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应该没有问题,为了尽快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同时认为不用车辆护送还能减少一笔护送费,在利益和侥幸心理的驱使下,该驾驶员在没有护送车辆的情况下独自从毕节收费站行驶到雷洞收费站。
路政员对驾驶员讲解有关法律法规
事件调查清楚后,从江路政执法大队路政员告知驾驶员,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该驾驶员未按照超限许可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已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将依法受到相应处罚。路政员告知驾驶员,今后在承接大件运输时,必须严格按照许可的要求做好运输护送工作,千万不要以侥幸心理不严格执行超限许可要求,否则不仅因此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被处罚,更重要的是会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