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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栏目: 行业动态2021-01-02 16:13 点击次数:
货物装车后,车辆停留在水平直线上,货物的任何部位超出机车车辆限界基本轮廓者或车辆行经半径为300米的曲线时,货物的计算宽度超出机车车辆限界基本轮廓者,均为超限货物。在平直线路上停留虽不超限,但行经半径为300米的曲线线路时,货物的内侧或外侧的计算宽度(已经减去曲线水平加宽量36毫米),仍然超限的,亦为超限货物。
超限货物由线路中心线起分为左侧、右侧和两侧超限并按其超限部位和超限程度划分为下列等级:
◆上部超限:由轨面起高度(以下简称高度)超过3600毫米有任何部位超限者,按其超限程度划分为一、二级和超级;
◆中部超限:在高度自1250至3600毫米之间,有任何部位超限者,按其超限程度划分为一、二级和超级;
◆下部超限:在高度自150毫米至未满1250毫米之间,有任何部位超限者,按其超限程度划分为二级和超级。
◆对装载通过或到达特定装载限界区段(简称特定区段)内各站的货物,虽没有超出机车车辆限界,但超出特定区段的装载限界时,亦应视为超限货物,其超限等级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对超出特定区段装载限界,还没有超出一级超限限界的,按照一级超限办理;
●对超出一级超限限界的,应根据超出限界程度,确定超限等级。